第七章 入會和退會程式
第十七條 入會程式
凡符合第五條的個人、公司和組織均有資格成為南極會會員。入會申請程式如下:
(一)需提交的檔和資料
1、申請人如為公司和組織,申請時應向本會秘書處提交以下檔和資料:
(1)入會申請表,表上應由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申請人的公章;
(2)申請人的營業執照或社團法人登記證影本,並應加蓋申請人的公章(如申請人為中國境外的公司或組織,則應提供申請人德文公司註冊證書或該組織的註冊證明的影本);
(3)如授權代表簽署入會申請表,則還應同時提交申請人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及授權代表的個人身份證件的影本;
(4)申請人的情況介紹(對申請人的組織形式、註冊位址、註冊資本、歷史沿革、管理層構成、業務範圍、業務狀況及規模等情況的簡要介紹。如申請人為公司,可進一步要求其提供最近期的年報 );
(5)由申請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申請人公章的聲明,聲明應包括以下內容:申請人目前正在進行的或擬進行的全部業務均符合所在國的法律法規,且其向論壇提供的上述檔或證明是真實的、通過正當途徑取得的,如果上述檔或證明被證實存在偽造、冒用、塗改、失效或其它嚴重的不真實情形,本會有權拒絕其入會申請,或單方面取消其會員資格,已繳納的會員費不予退還。
1、申請人如為自然人,申請時應向本會秘書處提交以下檔和資料:
(1)申請人簽署的入會申請表;
(2)申請人免冠半身照片2張;
(3)申請人的身份證件影本;
(4)申請人簡歷;
(5)申請人簽署的聲明,聲明內容與上一款第5項規定相同;
(6)如由授權代表簽署入會申請檔,則還應提交申請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及授權代表的身份證件影本。
(二)遞交申請的方式
申請檔及資料均應以掛號方式送交秘書處(申請表可以先用電子郵件、傳真或其它方式發至秘書處供參考)。
(三)會員入會申請審核程式
本會秘書處在收到申請人遞交的全部申請檔和資料後,即開始對申請人的入會資格進行核實審查,並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給與申請人會員資格的決定。
1、如果秘書處作出給與申請人會員資格的決定,將向申請人發出書面通知。申請人需在收到該通知書的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會員費。秘書處在確認收到該款項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發出正式的會員證書。申請人的入會時間以正式會員證書上的簽發時間為准。如秘書處在上述期限內未收到申請人的有關會費,將向申請人再次發出書面通知,申請人在該通知的期限內仍未繳納會費,則秘書處將發出不批准申請的書面通知。
2、申請人提供的檔和資料不符合要求或不夠充分的,經秘書處批准後,秘書處將在15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發出書面通知,要求申請人在收到通知後的30個工作日內向秘書處補充相關檔和資料。如申請人在該期限內未補充相關檔和資料或補充的檔和資料仍不符合要求的,秘書處將再次發出書面通知,自改通知發出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申請人未補充相關檔和資料或補充的檔和資料仍不符合要求的,則秘書處將發出不批准申請的書面通知。
第十八條 會員資格中止
(一)申請人成為正式會員後,如果秘書處證實其申請入會所作的聲明存在不真實的情形,秘書處有權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並提交本會理事會討論,如經理事會決議取消其會員資格,會費不予退還。秘書處將向有關會員發出書面通知並同時在媒體刊登公告。
(二)任何會員有嚴重違法行為、或從事損害本會或會員利益的行為,或與本會失去聯繫兩年以上,秘書處報經理事會同意有權終止其會員資格,會費不予退還。秘書處將向有關會員發出書面通知並同時在媒體刊登公告。